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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8-16
我曾在你的世界经过 - [小鱼的评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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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Once》有很多个译名,《情难独奏》《一次》,但我却觉得《曾经》是最动听的一个译名,有着琴弦的余颤。
好像一部纪录片,没有精巧的修饰,甚至没有太多关于风景的镜头。也许这样的故事在每个人身上都发生过,所以它得如此质朴,才能侵入你早已坚硬的心灵。
流浪歌手白天唱着流行歌,晚上唱自己创作的歌曲。卖花女就是在他纵情歌唱时伫立在他面前,进入他的世界。多么猝不及防啊,一个人,就这么伶伶俐俐地出现了。可能你都不知道,她会给你多少惊喜和改变。
很快就熟络起来,即使她只是以修理吸尘器这样的理由。她带他去乐器店,向他介绍自己最喜欢弹的那架钢琴。她已经在引领他进入自己的世界,两条平行线就这样有了交点。
当他们一个弹钢琴一个弹吉他合奏时,我想起曲洋和刘正风的琴箫和鸣,一曲《笑傲江湖》酣畅淋漓,说尽心中无限事,散尽心中无限事。我相信那一刻,他们在旋律中找到了灵魂的契合点。因为歌手教她,她很快就学会了。她懂得他的感情。
只是他们都有各自的过往。流浪歌手有个分手后还思念多年的前女友,而卖花女,有个大她好多岁的前夫。他们最激越最淳厚最真挚的感情,都付给了不懂珍惜他们的人。那种感情不会再有了,所以他们在遇见时,是那么小心翼翼。卖花女不断怂恿流浪歌手去找回前女友,而流浪歌手看到卖花女的小小女儿后也就没了想法。
曾经的爱令他们苍老,令他们顾忌。
那些可以不断爱不断爱的人,真的可以叫做情圣。因为深爱实在是件累人的事,累到只一次就觉得足够了。
歌手交给她一首曲子,要她去写词。她欣然接受。CD机听到没电,她穿着拖鞋披了件大衣就跑到便利店买电池。装上电池后也不顾众人的眼光,一路走,就着耳机中的旋律唱自己新写的词。If you want me ,satisfy me……好像是对过往的控诉,又是对新生爱情的希冀。只是这样的希冀,终究只能以歌词的名义,委婉地表达。
都不太会说爱了。
我总是喜欢用“带我走”来代替“我爱你”。这是我曾经设下的谜题,现在我自行破了谜底。那滥用的三个字既可以指代《阿飞正传》中那著名的一分钟,也可以指代易先生对王佳芝的感情。我一点也不喜欢。“带我走”是一种浓烈的企盼,女子要对一个人何等信任才能说出这句话呀。卖花女本来可以说的,在她弹唱给前夫的情歌直到潸然泪下的时候,在她耍赖似的要他教骑摩托车的时候,甚至在他们准备说再见的时候。带我走,带我逃离难堪过往艰苦岁月还有这熟悉而苦闷的生活,将不安羞耻痛苦软弱统统抛弃,去一个美丽新世界。
可她还是开着玩笑委婉地拒绝了歌手。
因为她知道他是自己的同类。曾经在心里盘根错节的那个人,即使远离,也没有一朝一夕一时一刻能够遗忘。看着他唱着声嘶力竭的情歌,她只能为他轻轻和声。而她也更加明白,他心中的痛楚和牵挂是那么多,多到把本来的他掩埋。她要求的爱太纯粹,无法得到,不如不要开始。
在他们相处的最后一天里,他用摩托车载她去兜风。她像小孩子要糖吃一样要求他教她骑摩托车。她只是为了要求而要求,仿佛他答应了就是答应了把她带走。这是她对他最后的任性了,多么隐忍的任性。而他却死活不肯教,仿佛一旦应允了,日后就再无相见的理由。他们是多么眷恋着对方啊!可最后,也只拥有了一个无言的结局。
我曾在你的世界经过,遭逢了你的微笑和落寞;
我曾在你的世界经过,聆听了你悲伤的离歌;
我曾在你的世界经过,遇见了此生最美的风景。
而我终究得将这美好的一切深埋,把自己假扮成一个无暇顾及过去的旅人。
向前走,向前走。含着眼泪。
想起徐志摩的《偶然》:
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
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
仅此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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